發文日期 | 2004-09-09 |
發文字號 | 九三台區水工會中字第九三一一八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 旨:函轉台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有關會員申請台北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置申請案件,應按核准之施工圖樣施工,如有變更設計,應檢具圖說向該處申請審查合格後始得施工乙案,請知照。 說 明: 一、依區公會九十三年九月七日台區水管會敏字第九三三四二號函辦理。 二、檢附台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93.8.26.北市工營字第0九三三二四五四八00號函影本各乙份。 |
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置申請案件,應按核准之施工圖樣施工,如有變更設計,應檢具圖說向該處申請審查合格後始得施工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