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6-04-07 |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工會中字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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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說 明 |
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中市辦事處 函
受文者:如下所列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年 4 月 1 日 發文字號:台區水工會中字第105041號
主旨: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受理用戶新裝申請接水,新建案於經濟部水利署函頒後(105年1月21日)開工者,請依經濟部水利署105年1月21日經水事字第10531004850號函規定辦理
說明:一、依據本會總公會105年3月28日台區水管會煌字第105071號函辦理。 二、檢附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5年3月23日台水營字第1050008440號函影本一份。
正本:本處全體會員 副本: 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中辦事處
主任委員 張廖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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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受理用戶新裝申請接水,新建案於經濟部水利署函頒後(105年1月21日)開工者,請依經濟部水利署105年1月21日經水事字第10531004850號函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