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1-01-28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工會中字第100015號 |
主 旨 說 明 |
一、依照工業團體法第16條及本會章程第14條規定及台區水管會新字第100027號函辦理。 |
有關本會會員代表依規應以司行號之負責人、經理人或該公司行號之現任職員、年在二十歲以上為限。
發文日期 | 2011-01-28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工會中字第100015號 |
主 旨 說 明 |
一、依照工業團體法第16條及本會章程第14條規定及台區水管會新字第100027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