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08-07-02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工會中字第 97100 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 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函知:為有效改善用戶外線漏水情形,擇定台中市第七期重劃區內之新裝申請案,其公寓大樓50公厘以下總表之用戶外線,試辦以不鏽鋼管管材埋設,請知照。 說明:依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97年6 月26日台水四業字第0970011053號函辦理(如影本) 。 |
擇定台中市第七期重劃區內之新裝申請案,其公寓大樓50公厘以下總表之用戶外線,試辦以不鏽鋼管管材埋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