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代表)如願登記為本處第16屆委員及出席區公會會員代表候選人,限於1月31日前辦理登記,逾期視同棄權,以憑辦理選舉。 
發文日期 2008-01-18
發文字號 台區水工會中字第 97007 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各會員(代表)如願登記為本處第16屆委員及出席區公會會員代表候選人,請依附表格式填寫,並限於1月31日前以掛號寄回本處(以1月31日下午五時前郵戳為憑)或1月31日下午五時前親自至本處辦理登記,逾期視同棄權,以憑辦理選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法令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處第16屆第1次會員會議即將召開,依規定應改選本處委員及出席區公會會員代表。
三、本處委員及出席區公會會員代表,需提經本處第16屆第1次會員會議中以無記名連記法圈選投票方式,得票數最多者擔任之。
四、各候選人務請繳清至97年度常年會費,候選人資格限各會員原推派之會員代表。
五、隨函檢附本處第16屆委員及出席區公會會員代表候選人登記表各乙份。
六、本處地址:40252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156號8樓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