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本會章程第48條修正案,詳如附件,請知照。
發文日期 2007-06-30
發文字號 台區水工會中字第 96060 號
主   旨
說   明
第四十八條:本會經費收入如下:
1.入會費:不分等級,應一次繳納新台幣50,000元。
2.常年會費:不分等級全年應繳納新台幣6,000元。(區公會2,200元,辦事處3,800元)如等級變動(乙等、丙等升甲等,丙等升乙等,甲等降乙、丙等),需繳標誌牌工本費500元。
3.事業費:由代表大會決議籌集之。
上列2、3項所列費用於每年3月31日前為繳納截止日期,逾期按章程52條辦理。
4.委託收益。
5.基金及其孳息。
前項基金及其孳息應專戶存儲,非經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動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