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07-06-30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工會中字第 96060 號 |
主 旨 說 明 |
第四十八條:本會經費收入如下: 1.入會費:不分等級,應一次繳納新台幣50,000元。 2.常年會費:不分等級全年應繳納新台幣6,000元。(區公會2,200元,辦事處3,800元)如等級變動(乙等、丙等升甲等,丙等升乙等,甲等降乙、丙等),需繳標誌牌工本費500元。 3.事業費:由代表大會決議籌集之。 上列2、3項所列費用於每年3月31日前為繳納截止日期,逾期按章程52條辦理。 4.委託收益。 5.基金及其孳息。 前項基金及其孳息應專戶存儲,非經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動支。 |
為本會章程第48條修正案,詳如附件,請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