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檢送95年9月11日「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於契約中訂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之原則」會議紀錄乙份,請知照。
發文日期 2006-10-16
發文字號 台區水工會中字第 95065 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檢送95年9月11日「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於契約中訂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之原則」會議紀錄乙份,詳如附件,請知照。
說明:
一、依本會95年10月4日台區水管會新字第95281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9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500362630號函及其附件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