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05-11-14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工會中字第 94131 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函轉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為杜絕自來水承裝商違法為用戶承裝竊水設備歪風,即日起,若經查屬實,該承裝商本公司除函送主管機關處理外並停止受理其為用戶辦理設計之用水設備內線圖3年」,請知照。
說明: 一、依本會94年11月4日台區水管會新字第94417號函辦理。 二、檢附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94年11月2日台水營字第09400321290號函影本乙份。 |
為杜絕自來水承裝商違法為用戶承裝竊水設備歪風,即日起,若經查屬實,停止受理其為用戶辦理設計之用水設備內線圖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