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05-09-21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工會中字第 94120 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函轉台中市政府為增進本市自來水管承裝商及電器承裝商業者對於自來水法、電氣法等相關法令及實務作業之認識及交換工作經驗,台中市政府訂於本(94)年10月18日(星期二)於本市公教人員訓練中心九樓電化教室(台中市西區東興路三段246號)辦理「自來水管與電器承裝商管理業務講習會」;名額有限,欲報名者從速,以利安排,請知照 說明:一、依台中市政府94.9.20.府經工字第0940174142號函辦理。 二、檢附講習課程報名表及位置示意圖各乙份。 |
台中市政府訂於本(94)年10月18日辦理「自來水管與電器承裝商管理業務講習會」;名額有限,欲報名者從速,以利安排,請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