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05-07-15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工會中字第 94104 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函轉經濟部水利署有關「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之專任技術員工,其「專任」之定義說明,詳如說明,請知照。 說明: 一、依本會94年7月12日台區水管會新字第94297號函辦理。 二、檢附經濟部水利署94年7月6日經水事字第09453068730號函影本乙份。 |
「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之專任技術員工,其「專任」之定義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