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關物價調整補貼案補貼原則等相關事宜,請各會員主動向主機關申請辦理
發文日期 2008-12-04
發文字號 台區水工會中字第 97140 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關物價調整補貼案補貼原則等相關事宜,請各會員主動向主機關申請辦理,請知照。 說明:
一、依本會97年11月11日台區水管會新字第97302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7年8月21日工程管字第09700347040號及97年10月23日工程管字第09700438980號函影本各乙份。